安徽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