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加大无线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向全社会普及无线电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无线电安全意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