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