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四条已修改保护范围内原有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不符合汤山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的,应当逐步进行改造、拆除或者迁出。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