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华侨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鼓励各级侨务主管部门、侨联、华侨投资者团体和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为华侨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分析、风险防范、法律援助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