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第十二条有效鼓励华侨投资者参与国家、省和省内各地的人才创新创业类的计划或者项目,依照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