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废止

建设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