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知悉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查询、使用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