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会条例第八条已修改上级工会应当对新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以及配备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任职培训。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