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的艾滋病(AIDS),是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本条例所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无症状或者不能诊断为艾滋病病人者。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