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应当履行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义务,学习有关防治知识,接受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治疗和医学指导,并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艾滋病病毒传播、扩散。

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与他人发生性接触的,应当将其患病或者感染的事实事先告知对方。

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不得故意将艾滋病病毒传播给他人。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