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创新规划方法和管理手段,提高城乡规划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能。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