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设施管理与维护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供水单位应当根据供水管道材质和使用情况,对陈旧、破损的供水管道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