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推进城乡规划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城乡规划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城乡规划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能。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