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