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岩画保护条例/第四章 研究利用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岩画文物保护单位、岩画博物馆取得的事业性收入,应当用于岩画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