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殷墟重点保护范围和一般保护范围四至界限由安阳市人民政府设置保护标志和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