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殷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殷墟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殷墟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