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