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六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单独或者依托救助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十日以内的救助。有条件的临时庇护场所,应当提供心理辅导。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临时庇护场所和救助。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