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审批和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已废止迁入开发区的企业,向开发区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原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经审批后到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