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商品房交付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存专项维修资金。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