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商品房设置样板房的,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