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监督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收集、汇总公路交通流量、养护施工作业、公路交通阻断等与路网运行有关的信息,并通过媒体、可变情报板等形式及时播发。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