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因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及附属设施损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道路及附属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参与事故处理。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