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访条例/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对转送的信访事项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工作机构可以要求被转送机关在指定的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理报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