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议案、审查报告,讨论、决定事项,进行选举等,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一事一项议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