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减量化第十九条已修改工业企业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能效先进的技术、装备,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用能设备。鼓励开展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实施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