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媒体沟通联络机制。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食品安全信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