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逐步实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设施、信息互通共享,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公共平台,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2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