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蔬菜基地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蔬菜基地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