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蠡湖景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非指定区域垂钓、游泳的,由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二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