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蠡湖景区范围内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及其设施在批准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并恢复原貌。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