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第四章 发展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发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对预计难以完成的约束性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及时预警,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