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五章 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第四节 电子政务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行政、服务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制定在线公共服务指南,建立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面向社会提供网上申报、办理、咨询等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