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抗旱防汛,是指采取工程措施以及其他措施,防治、抗御干旱和洪涝、凌汛灾害,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活动。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