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凌家滩遗址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保障第十九条有效马鞍山市和含山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凌家滩遗址的保护利用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马鞍山市和含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凌家滩遗址保护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含山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规划组织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并按程序报批。保护规划及专项保护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