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者的权利义务第五十四条已废止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旅游产品、服务及其内容和方式,有权拒绝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4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