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鼓励单位、个人开展和参与消防宣传、火灾预防等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建立消防志愿服务组织。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