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1993年7月29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定的《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