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1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的《南京市集贸市场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