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