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十五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时,必须注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编号,广告内容应当与实际相符。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