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可以分配部分公众无线电频率,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使用公众无线电频率的,免缴频率占用费。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