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管理第十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更改、转让无线电频率。禁止出租或者变相出租无线电频率。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