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行业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一)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二)未经登记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四)违反本条例其他行为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