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行业协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并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