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出于自愿,由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所实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行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