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市场开拓第十九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护中小企业自主品牌,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对获得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