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负责联系本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设立该工作机构的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